12月14日,延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阚延军、白小平、裴小元、彭安季、杨东平,秘书长董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俞峰等19名同志“延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俞峰等19名同志“延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及有关人事议案,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当天下午,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第74号]、[第75号]。 12月14日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 单舒平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任命: 何武荣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延峰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姬晓武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保平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菲菲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何武荣辞去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成芳萍辞去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任命: 南有强为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文杰的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满艺的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同时,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孙矿玲辞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杨光远辞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来源:延安人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