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的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网民,在微信圈中发布辱骂执勤交警的信息。
发现情况后,民警立即核查发布者身份信息,并传唤其至甘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甘泉籍女子贺某某在乘车经过甘泉县石门镇时,看到有交警在检查车辆,于是拍了一段交警查车视频,并编辑了一段辱骂交警的言论,通过其微信发布在微信朋友圈。
贺某某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辱骂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活动的文字和视频,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 最终,甘泉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于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